中国正式通过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央广网财经北京12月4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昨天,中国正式通过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起诉美国过去几年间对中国产品发起的13起反倾销措施。此次案件涉及面广,包括油井管、太阳能电池、暖水虾等产品,涉案金额84亿美元,为近年来少见。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指出,中国业界对美国的错误做法强烈不满。中方已在不同场合多次就此向美方表示严重关切并阐明立场,但美方始终未能解决中方关注。中方坚决反对滥用贸易救济规则,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并将坚定行使世贸组织成员权利,维护国内产业合法权益。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杨国华说,“以往一个案子一个案子地打,成本太高,效率也低,把这么多案子‘打包’一起诉讼,主要针对的是美国商务部在反倾销调查中存在的共性的体制性错误。”
美国商务部在反倾销调查和裁定时采用了错误的计算方法。这种做法的直接后果是,把本来没有倾销的认定为有倾销,把本来只有小幅倾销的认定为大幅倾销,严重侵害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中国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主动起诉案件12件。除轮胎特保案外,其余11件都取得胜诉。此案初裁大约会在一年之后作出。如果美国败诉,按照WTO程序,美方应执行相关裁决,修改、撤销有关措施。中国作为起诉方,如认为执行不够,还可在WTO框架下再次起诉。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袁钢明就此发表评论。
中美互为最大的贸易伙伴,贸易规模不断增加,贸易摩擦也随之增多,出现诉讼是合情合理的。为什么要采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而不是通过双边相互制裁的方式来化解中美贸易纠纷?
袁钢明:应该说是上升到一定程度,但是还没有到最严重程度的一种做法。一般来说,出现贸易摩擦先谈判,先磋商,先讨论,讨论不了的时候才是对簿公堂。咱们现在进入了对簿公堂的程度了,但是还没有到达撕破脸皮打起来的程度。如果我们互相连打官司都不打了,直接对抗,进行贸易战,互相对付,那就是进入最后一步了。现在大家还在可以说理、可能调整、可以和解、可以最后化解的程度上,大家还是和和气气的法庭上见。
WTO解决机制对贸易纠纷怎样处理?
袁钢明:一般来说如果成员国之间发生了争端了,WTO希望大家不要打、不要闹,我们这边成立一个争端解决机制,大家在这里解决,就像法院一样,有一个共同的规则和共识,就是贸易要在合理合法的规则下进行。如果你的贸易竞争太厉害,冲击了我,WTO对于受冲击的一方可以采取一定限度的保护措施。WTO对于各种情况都有一些限度和条例,在成员国对共同规则的认可情况下,大家碰到情况打官司,这就是WTO的争端解决机制。
中方认为,美国商务部先后多次错误使用目标倾销方法,拒绝给予我国出口企业单独税率,导致倾销幅度被夸大,或者从无变有,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商务部说对于胜诉很有信心,您有信心吗?
袁钢明:可以这样说,但是稍微还有点犹豫。因为这一次的做法是打包13个一起打,这里面就涉及是不是全部都能赢。这13个要赢才能算整体赢,而不是一个一个的击破。这一次我们是提出的理由很有信心,因为这次的理由不是消极退守型的,是带有反击性质的,直接指出他们犯了什么,比如说不当使用目标,不当做法等等,在这个方面我们占住了理,是肯定能够胜利的。但是我担心的是,这样打也有一定的风险,整个都打在一起了,万一有一个出现了漏洞怎么办?这一次我们做了很大的决心,而且筹划非常周密,所以我觉得总体上来说,力度很大、规模很大,而且积极性、进取性很强,但是也得做好工作,也不是完全有把握的。
美国选择对中国的油井管、太阳能电池、暖水虾这些产品反倾销的原因是什么?美国一向就是贸易保护主义倾向强的国家吗?
袁钢明:不是美国选择,而是我们选择。我们并没有选择美国对我们反倾销的全部产品,他们提的问题很多,比如说几十项,我们选择的这几项可能是对我国最有利的,能够和他们进行争辩的。这几项产品都是精熟的初级加工产品,初级加工产品很多国家的很多民营企业都能生产,稍微增加一点技术含量就有重要的竞争力,但是它也不是很高端。这种产品在国内竞争性非常强,能够出口的企业非常多。它可以在国内激烈竞争的环境下,用很低的价格、很强的竞争力出口到美国去,所以我们有很强的依据说这的确是市场竞争的产物,价格再低是竞争出来的,这个事实是占的住脚的,这一点毫无疑问。
能理解为这是我们打的第一拨官司吗?后面还会有吗?
袁钢明:不知道,因为这个做法还是第一次,而且一下子打了这么多包。你不能有一个出问题,如果出了一个问题整体上可能就有问题。这是中国的第一次尝试,如果做成功的话是非常好的,而且对美国有重大的警戒作用,我觉得我们要把这一仗打赢了才能说后面第二次、第三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