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领域发布的国家级专项规划
12月3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国务院近日印发《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答记者问。作为我国首次出台的关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国家级战略规划,对于维护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日前印发《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这是我国首次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领域发布的国家级专项规划。
《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资源枯竭城市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转型任务基本完成;资源富集地区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格局基本形成;健全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这一规划对于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将起到怎样的推动作用?如何确保这一规划的实施?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财政部预算司司长许宏才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接受了记者采访。
〖现状〗
摸清“家底” 不走弯路
《规划》确定了262个资源型城市,理清了69个资源枯竭城市
我国资源型城市数量多、分布广,历史贡献巨大、现实地位突出。新中国成立以来,资源型城市累计生产原煤529亿吨、原油(97.31, 1.27, 1.32%)55亿吨、铁矿石58亿吨、木材20亿立方米。杜鹰介绍说,资源型城市在为建立我国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作出历史性贡献的同时,也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
“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对资源型城市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迫切需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杜鹰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首次摸清了全国资源型城市的“家底”。
据介绍,当前,我国资源枯竭城市面临着不少问题和矛盾:一是资源开发的秩序不规范,开发强度过大,使生态环境付出了过高的代价;二是产业结构不尽合理,资源型产业占的比重非常大,第三产业比重偏低,接续替代产业发展滞后;历史遗留问题多,69个资源枯竭城市的合计人口只占全国的4%,但棚户区占全国四分之一,失业矿工占全国采矿从业人员的十分之一,低保人口占全国的十分之一,需要治理的沉陷区占全国的三分之一。此外,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机制亟待完善,资源开发行为方式有待进一步规范,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等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等等。
为了破解上述问题,《规划》在全国确定了262个资源型城市,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资源状况,将资源型城市分成四种类型,即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和再生型,明确不同类型的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引导各类城市探索格局特色的发展模式。
专家指出,我国资源型城市数量众多、差异较大,摸清了“家底”,更有利于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资源型城市对症下药,避免资源型城市在可持续发展中走弯路。
〖目标〗
“五大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
《规划》提出,建立开发秩序约束、产品价格形成、资源开发补偿、利益分配共享、接续替代产业扶持等五大长效机制
《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资源型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力争实现资源型城市资源保障有力、经济活力迸发、人居环境优美、社会和谐进步。在一些主要指标方面,《规划》也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例如,到2020年,力争实现资源产出率提高25个百分点;资源性产品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6个百分点;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提高17个百分点;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8个百分点;等等。
杜鹰表示,实现资源型城市要可持续发展目标,必须从根本上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矛盾,统筹监管,改革创新,加快构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记者了解到,《规划》明确提出了要建立开发秩序约束、产品价格形成、资源开发补偿、利益分配共享、接续替代产业扶持等五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推动资源性城市可持续发展。
胡存智表示,国土资源部将把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任务纳入国土资源部的各项工作以及规划中予以落实;继续加大地质找矿的力度,落实已经提出来的找矿战略行动计划,提升资源型城市可利用后备资源的潜力;加大绿色矿山建设的力度,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提高资源型城市的土地利用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支持资源型城市的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许宏才表示,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除通过专门设立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之外,还将通过其他专项转移支付,继续给予支持。加快资源税制改革,使资源型城市通过资源税能够更多地分享到一部分收入。
〖重点〗
2020年前完成棚户区改造
力争到2015年基本完成成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到2020年实现“居者有其屋”,并确保搬迁居民安居乐业
杜鹰表示,根据《规划》,我国将在2020年前完成资源枯竭城市的棚户区改造,实现“居者有其屋”。
杜鹰说,我国资源枯竭城市历史遗留问题严重,转型发展内生动力不强。统计显示,我国69个资源枯竭城市人口只占全国的4%,但是棚户区占全国的四分之一。目前,尚有近7000万平方米棚户区需要改造,约14万公顷沉陷区需要治理,失业矿工人数达60多万,城市低保人数超过180万。
根据规划,我国将大力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煤矿)棚户区以及林区棚户区改造,加大政府投入,落实税收、土地供给和金融等方面的配套支持政策,力争到2015年基本完成资源型城市成片棚户区改造任务。
在此基础上,做好供排水、供暖、供气、供电、道路、垃圾收运处理等基础设施以及学校、医院等服务设施的建设,支持建设一批吸纳搬迁居民就业的企业和项目,巩固改造成果,确保搬迁居民能够安居乐业。同时,还要研究开展采煤沉陷区民房搬迁维修改造工程后评估工作,对维修后受损状况继续恶化的沉陷区民房实施搬迁。
□ 延伸阅读——
资源型城市考核不再“唯GDP”
本报记者 林火灿
根据《规划》,到2015年,全国资源型城市地区生产总值将从2012年的15.7万亿元增加到19.8万亿元;到2020年将达到29.1万亿元,实现年均增长8%。这一目标的设定,是否意味着在资源型城市发展仍绕不开GDP考核的“命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介绍说,目前,资源型城市的发展存在过度开发资源、超强度地开发资源的问题,这种现象正是政绩观扭曲的反映。
早在两年前,青海省就已经明确,对生态环境非常脆弱的三江源地区,不考核GDP。“是否考核GDP,将来可能要根据国家主体功能区的规划,类似禁止开发区这样的地方,确实不应该再考核GDP,这有利于引导地方政府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上,而不是不顾条件盲目地招商引资,或者过度开发本地的资源。”杜鹰说。
财政部预算司司长许宏才介绍说,目前,资源枯竭城市绩效评价办法分为共同指标和特征指标两类。其中共同指标指所有资源枯竭城市都要考核的指标,特征指标则主要分为煤炭、金属类、油气类、森工类,并根据不同的资源确定不同指标。
记者注意到,在对资源枯竭城市的经济发展指标中,主要包括5个方面,一是主要资源的产值占整个全城市产值的比重;二是第三产业的增加值;三是科技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四是规模以上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的能耗;五是地方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在这些经济考核指标中,未涉及对GDP的考核。